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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是住房小康的功臣还是罪人

小产权房是住房小康的功臣还是罪人

国务院禁令能否止住"小产权"的冲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2日 14:37 长城在线

  沈晓杰

  从全面小康的视野重新审视小产权房

  对国人来说,“小康”和“住房”,从来都是一对密不可分的“关联词”。

  在中国,一切社会经济发展的最大、也是最基本的目标是什么?毫无疑问,这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早在5年前召开的中共十六大的大会报告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成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总纲。在这份报告中,人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对亿万中国人的庄严承诺:“我们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 该报告在最后特别重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必须勇敢担负起来的历史任务。”

  在具有历史意义的胡锦涛主席在中央党校的“6.25讲话”中,这位执政党的掌舵人又一次强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和国家到2020年的奋斗目标,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必须坚定不移地为之奋斗”。

  而要建立“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则没有什么比“住房小康”来得更为重要。在房价“高昂”的今天,家庭房产已成了占据普通城镇居民家庭财产四分之三的超级主力,远远超过了他们银行存款、股票投资和家庭其他大件消费品等其他所有家庭财产之和。对城市居民来说,有房无房,房大房小,是好是坏,不仅是关系到他们财富的绝对多寡,而且更成为他们可否实现全面小康、和谐安宁生活的头等大事。

  实际上,早在十几年前,中国社会就流传过一句影响甚广的“经典名言”:“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住房小康”在中国社会实现“全面小康”中不可替代的举足轻重的地位和影响,由此可见一斑。可以说,没有住房上的“全面小康”,中国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小康”就失去了最重的份量。

  那么,经过这几年的发展,中国城镇居民的“住房小康”究竟又发展得怎样了呢?

  小产权房一个不能不说的“背景”

  中国市民的“住房小康”,会不会成为一项完不成的“历史任务”?

  衡量居民的住房水平有没有达到“全面小康”,有没有什么“量化的标准”?答案是肯定的。其中“人均住房面积”是最基本的、也是排在第一位的刚性指标。

  早在2004年,建设部的政策研究中心正式推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居住目标》,就阐述了“全面小康”下中国人“住房小康”的居住指标。这就是城镇居民到“2010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2020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5平方米。平均每套住宅标准在120平方米左右,达到户均一套、人均一间的总体目标。为保证居住的舒适度,合理的厨房面积应不低于6平方米,卫生间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主卧室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 在农村,住房的全面小康标准为“2010年农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2020年为40平方米左右。”

  而对中国的城镇居民来说,现实的住房状况又是如何呢?根据统计和测算,到2006年底,5.77亿的中国城镇居民,一共拥有大约100.65亿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城镇住宅,相当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17.44平方米(具体请见“小康”杂志文章“中国城镇居民‘房情’大盘点”)。与1998年取消福利分房的房改开始时的城镇人均18.7平方米建筑面积相比,不仅没有提高,反而出现了不应有的显著下降。

  问题的严重性还远远不仅于此。关键是在现有的房地产商操控和住房政策的导向下,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已经失去了保障城镇居民实现住房小康的基本的机制。按照现有的城镇居民住房水平,要到2020年实现城镇人均35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住房全面小康的指标,全国城镇每年需要提供至少17亿平方米左右的新建住房。

  其中,5.77亿的现有市民到2020年要实现人均35平方米的目标,每年人均必须提高住房面积1.257平方米,此项每年需新增7.25亿平方米居民住房;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今后14年每年平均将有1700万左右无房的“新增市民”(带房的“农转非”新市民每年约有450万左右),他们每年所需的住房约为5.95亿平方米,再加上今后14年全国城镇的居民住房总量的平均值在200亿平方米上下,按2%的拆迁率,每年还要补上4亿平方米左右的拆迁房。此三项相加,每年全国城镇需新增居民住房17.2亿平方米。

  但是,在现有的房地产市场下,由于房地产商的操控和不当的住房政策,使得中国城镇居民正常的住房消费被大大压抑。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年鉴,在过去5年里(2002-2006年,其中2006年商品住房销售推算为5.5亿平方米),中国房地产市场每年销售的商品住房分别为2.37、2.98、3.38、4.96和5.5亿平方米。这和住房小康建设所必须的每年17亿平方米的“历史任务”形成了天壤之别。从全国来说,这并不是因为开发商供应不够,而是老百姓买不起,开发商卖不掉。每年数次的从国家发改委和统计局传出来的统计数据都表明,在开发商在仅仅提供社会正常需求三分之一还不到的情况下,全国商品房的空置面积还都在上亿平方米以上。一个公认的事实是,在现在的开发商暴利高房价下,买不起房或改善不了住房条件的城镇居民,已经占到城镇人口七八成以上。

  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在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仅仅只允许开发商的暴利高价模式继续推行,那么,中国“全面小康”中“含金量最大”的住房全面小康,就肯定要成为一项“完不成的历史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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